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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未”你而来 保你成长
——小红花幼儿园“未保”宣传月活动报道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6-27 21:35:3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  为了进一步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,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精神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良好环境。江北新区小红花幼儿园根据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六·一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(宁未保办【2022】4号)通知精神,开展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”系列活动。

  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,在幼儿园每周一的举升旗仪式中,主持人向全员师生讲解细读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及严峻性。 

  以活动促实效,提高师生的保护意识,老师们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活动

  大班教师在组长王玲老师的带领下,认真积极地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校教育。作为教师的我们在工作中如何践行?老师们积极讨论阐述自己的观点,面对未成年人,我们应该尊重儿童、保护儿童。在游戏中,创造丰富的游戏环境供幼儿发挥创造;在生活活动中,照顾观察到每一个幼儿的行为,并且帮助他,一切以孩子为先为主。

 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、民族的希望,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,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,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远意义和重大责任。

  中班年级组刘敏组长向大家宣传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具体内容,提高教师法律意识。老师们围绕核心话题“大家在日常岗位中如何依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开展工作”展开了阐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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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乐萱老师: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,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,在教育教学中⾃觉地贯彻执⾏国家的教育法律、法规,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保护学⽣的合法权益,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⽅针的意识和能⼒,提⾼教育教学⽔平。

  孙纪旋老师:在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,保证幼儿在身体、智力、精神、道德、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。每一个幼儿都得到平等对待,当发现有家庭安全隐患如作息不规律,受伤等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情况,避免幼儿处于危机、紧急情况下。

  曹洁老师:因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,都很清楚地认知,环境才是真正影响孩子成长的,周边环境的文化底蕴、周边的经营场所,可能它都会给小孩的生活、学习,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。

  何俊平老师:未成年⼈就是我们祖国的下一代、祖国花朵,祖国的未来,作为教师我们承担着⾮常重要义务。并且作为教师,学好、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,也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。

  金鑫老师:通过学习,使我对有关未成年⼈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,对未成年⼈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、当未成年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。学法是必须的,但更重要的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,这才是最关键的。

  陈吴娟老师:为未成年人创造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,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,使他们不受到任何伤害,人格不受到侮辱,是法律赋予学校和教师的职责,教师应该时时刻刻同家长、同社会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小班年级组老师则组织幼儿观看视频学会自我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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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冬霞律师带领全体教职工一起深入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教师们全程认真倾听,在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内容的同时,也真真实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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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校合作齐学法 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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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未保”系列活动的开展让教师们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,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并将相关法律其落实到了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,悉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尊严;广大家长通过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措施,掌握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条款和精神;幼儿在集体活动中学会了自我保护能力。

  此次活动为全面打造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今后小红花幼儿园也将继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,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,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供稿:何俊平

审核:戴如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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