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
各区教育局,市属高校、直属学校(单位):
为保护广大师生及其家庭的合法利益,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,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良好舆论宣传氛围,根据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京市金融领域重点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宁政传〔2017〕115号)和市处非办有关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要求
各区教育局,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(单位)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,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,把整治非法集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、保护师生权益的重要工作。
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(单位)要定期对教师、学生家长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信息。市属高校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防范非法集资、警惕校园借贷高利贷风险等宣传教育,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提高辨别能力,远离非法集资。
二、活动形式
各区教育局,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(单位)可以广泛采取多种宣传形式,通过QQ群、微信群、短信息、电教中心等向广大教师、学生及其家长发放宣传信息,原则上每学年发送不少于两次,可以选择在放假前或新学期初发送有关宣传信息。
宣传短信参考内容如下:
向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及学生家长发送:“南京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您:珍惜自己的血汗钱、保卫父母的养老钱、守住子女的读书钱,拒绝高利诱惑、远离非法集资。”
向市属高校在校学生发送:“南京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各位同学:珍重父母血汗辛劳、珍惜大学读书时光、珍爱人生信用记录。莫让奢靡染青春,警惕校园贷高利贷风险。择业找工作要擦亮双眼,多方验证机构资质,勿受人欺骗跌入非法传销、非法集资等非法企业陷阱。”
三、活动总结
各区教育局,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(单位)要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,主动发声,精准宣传。每年底需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次对于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,内容包括对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,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宣传,宣传覆盖面和发放短信人次,经验和成效等。
南京市教育局
2018年3月30日